|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阳顺通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辽阳智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辽阳顺通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三项异步电动机四台(90KW、185KW各两台)(详见辽阳智达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的辽智评报字[2019]第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第一次拍卖价格,由买受人王吉利以43161元的最高竞价竞得,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交付时起归买受人王吉利所有。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