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天源正电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桐梓县分公司 遵义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贵州天源正电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