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20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855元,由原告***、***负担100元,被告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7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