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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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良信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 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 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海通路储蓄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垦利稠油厂分理处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在恒丰银行东营营业部1531017506325000001账户存款766.13元、在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905020***7账户存款640.71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垦利稠油厂分理处6228491348000442772账户存款591.36元、在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6223200507853152账户存款336.7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海通路储蓄所16×××02账户存款190.48元、在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史口支行905020900010500001102账户存款100.27、划拨被执行人***在工行山东省东营西城支行16×××09账户存款110.95元至广饶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户名:广饶县人民法院,账号:81×××06)。 本裁定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