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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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能源公司凤台分公司 安徽省淮南能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安徽省淮南能源公司享有债权本金为2992984.2元,利息为4262587元,合计为7255571.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7134元,由原告***负担16969元,由被告安徽省淮南能源公司负担601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