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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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海纳晶煤交易有限公司 江苏悦达港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海纳晶煤交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保全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申请续行保全;申请续行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7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代理审判员乔恒泽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王磊 |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