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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宁0122民初3137号

原告:***,男,汉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现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

被告:***,男,汉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现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

案由:供用水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6月22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许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立案时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周新涛

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徐 欢

书记员胡耕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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