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昌华日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邦盛科技有限公司 吉安县兴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成都昌华日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成都昌华日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0-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