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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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21执262号 张玉贤、惠艳: 本院执行关于张玉贤申请执行惠艳借款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慧艳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款13000.00元,执行费95元,以交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院印)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