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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盐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盐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3423执308号

钱可凤、廖连强(被执行人):

盐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钱可凤、廖连强诉讼费一案,钱可凤、廖连强应负担诉讼费1,87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二被执行人已于2019年11月18日将1,875.00元缴纳。至此,(2017)川3423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上被执行人应负担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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