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渠县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41747.50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内一次性付清; 二、被告人民财产保险渠县分公司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80818.38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被告***支付***医药费929.11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45.00元,由被告***负担2422.50元,被告***负担242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