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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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行 湖南通海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湖南通海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行的账户(账户名称:湖南通海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8×××9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行)进行冻结,资金冻结至叁佰万元止。冻结的期限为6个月即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止。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