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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锦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安徽锦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商铺收益款240462元及违约金(以240462元为基数,自起按日万分之一计算至实际付款日)。

案件受理费2454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0
发布日期 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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