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德润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致周物业有限公司 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高点沃本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9)鄂0106民初11688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即:武汉高点沃本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45000元;武汉高点沃本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24500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0%为标准计算,自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武汉高点沃本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暂计至2019年5月31日的房屋占用费25万元,并以每月5万元为标准,向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6月1日起计算至房屋实际交还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 二、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9)鄂0106民初11688号民事判决第四、五项,即:武汉高点沃本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纺机路29号万科金域华府商业中心/栋/单元5层会议室1号、5层2号、5层3号、5层4号、5层5号、5层6号、5层7号、5层8号房屋返还给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驳回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7.05元,由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757.05元(武汉他她喜事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预缴),由武汉高点沃本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050元(武汉高点沃本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已预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