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东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樾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平阳樾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7-16
发布日期 2020-08-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