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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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武汉中鼎信誉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永峰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毅达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7)鄂0112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的本次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