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聊城鑫泰机床有限公司
聊城华瑞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聊城华瑞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聊城鑫泰机床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日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

二、被告聊城鑫泰机床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货款440800元;

三、原告聊城华瑞电气有限公司返还被告安装的机器人焊接流水线一套(设备清单同合同第四条);

四、第二、三项的返还同时进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12元减半收取3956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2-05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