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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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卓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延安市申沃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洛川县龙首脚手架搭设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延安市申沃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卓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金300万元予以冻结,期限为一年(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4月8日)。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洛川县龙首脚手架搭设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