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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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衡阳市南北特食品厂 衡阳制冷设备总厂 衡阳市亚奇利食品饮料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执行人***、***要求追加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