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仁寿吉安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仁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2019)川1421民初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通过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网控系统查询及冻结***在银行账户存款15,000,000元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解除本院(2019)川1421民初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以下房产的查封:1.登记在***、赖婷婷名下的位于仁寿县,房屋唯一号:125806;2.登记在***、赖婷婷名下的位于仁寿县,房屋唯一号:100940;3.登记在***、赖婷婷名下的位于仁寿县,房屋唯一号:113589;4.登记在***、赖婷婷名下的位于仁寿县,不动产单元号:511421001013GB00048F00060005;5.登记在***、赖婷婷名下的位于仁寿县(卡地亚城邦)1幢3层2号房屋1套,不动产单元号:511421001027GB00120F00150125;6.登记在***名下的川A×××××小型越野客车1辆及川Z×××××小型轿车1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12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