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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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4民初132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住***。 原告***与被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1月13日立案。2020年7月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74元,由***负担。 审判员冯永先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李雪飞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