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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金西域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1,400元(原告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5,700元,因减少诉讼请求及撤诉本院应收案件受理费25元,余11,375元退还原告***。

裁判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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