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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5民初36398号

原某某,男,1某某,汉某,住***。

委某某,上某某。

被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某,户籍地四川省。

原告施某某与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立案。原告施某某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施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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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伏姝语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李佳

裁判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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