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平昌海越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平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保全人四川平昌海越农业有限公司在平昌农科村镇银行91×××1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08800.50元(实际冻结5399.4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保全人四川平昌海越农业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79×××6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08800.50元(实际冻结3039.9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