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惠水思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广益达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贵州广益达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贵州惠水思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租赁费人民币142230元及违约金42669元。

二、驳回原告贵州惠水思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98元,减半收取1999元,保全申请费1444元,由被告贵州广益达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