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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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开原市人民法院(2019)辽1282民再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开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91800元,保全费5000元(开原水泥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91800元(凌源矿业公司预交),由开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