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隆安天龙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隆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123执285号 覃学科、广西隆安天龙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覃学科与被执行人广西隆安天龙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广西隆安天龙投资有限公司已自动将逾期交房违约金6029.25元、诉讼费25元、执行费50元汇入本案一案一账户。本案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2020)桂0123执285号案件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