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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海城市希望宜城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海城市希望宜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在原告名下。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海城市希望宜城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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