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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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94836.47元(122000元+172836.47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0500.55元,被告安徽省桐城市可邦出租车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赔偿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312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公司负担1370元,***负担17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