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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衡水馨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衡水馨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5月-2020年5月)物业管理费7040.3元,公共能耗1500元,生活垃圾清运费324元,违约金1888.1元,共计10752.4元。

案件受理费23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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