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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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巨生实业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连云港市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90万元继续予以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准许,不得扣划、转取等。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