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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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沧州科罗商贸有限公司                 天洋置地有限公司 北京和兴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1082民初6774号 原告:沧州科罗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胜标。 被告:天洋置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曹如仓。 被告:北京和兴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兴虎。 原告沧州科罗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洋置地有限公司、北京和兴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原告沧州科罗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沧州科罗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贾怀霞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姚爱会  |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