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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邢台县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邢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与被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邢台县分公司于1999年11月17日之间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无效。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邢台县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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