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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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悦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徐州悦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57551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丰县中阳大道北,经九路西的房产一处,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