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顶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顶支行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执行长李笑阳执行员张志宝 |
裁判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