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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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乾武混凝土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大十字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哈乙四么力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大十字支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账号:***)。冻结被申请人果洛州乾武混凝土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账号:***)价值110万元的财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哈乙四么力名下位于西宁市××区(不动产权号:第XXXX号)不动产产权,期限为三年。冻结被申请人果洛州乾武混凝土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权号:第XXXX号,宗地面积为28002.33平方米的不动产产权,期限为三年。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