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普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陕民初7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西安普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79024.07元、上诉人陕西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29450.63元均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