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103民初12118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贵州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明龙。 原告***与被告贵州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向其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吴中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林小庆 |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