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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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昭通市昭阳区全鑫建材租赁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昭通市昭阳区全鑫建材租赁站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523元由原告昭通市昭阳区全鑫建材租赁站自行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应自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十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