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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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履行长期和解协议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韩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韩城市人民法院 履行长期和解协议通知书 (2020)陕0581执24号 孟武杰、姚建刚: 孟武杰与姚建刚侵权纠纷一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5民终13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主要内容为:“姚建刚返还孟武杰机械费35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91元”。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权利人孟武杰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有存款,本院依法划拨了24300元(含执行费264.5元),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24035.5元,剩余款项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姚建刚应按执行和解协议及时履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