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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527执250号

邱光勇、

洪清益

本院执行的邱光勇申请洪清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洪清益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3230元,申请执行人已于2020年8月4日领取了执行款6323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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