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庆大金新百百货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安庆大金新百百货有限公司、***、***、候冉的银行账户存款18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