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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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盛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广西盛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黎合江工业集中区的土地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钦国用(2009)第B006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钦南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钦南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钦南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钦南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钦南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钦南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钦南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钦房权证钦南区字第××号】价值10000000元范围内的部分,期限为2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3-26 |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