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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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海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镭鸣数控激光装备有限公司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南省海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租金332200元、违约金99660元; 二、被告***、***、***对被告湖南省海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8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093元,保全费2815元,合计6908元,由被告湖南省海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