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科瑞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武汉科瑞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5日作出的武科(股)字(2018)006号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0730元,由原告***负担5365元,被告武汉科瑞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3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