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融进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2民初129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东,天津硕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融进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天津融进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郭秀红 审判员杨宝华 审判员吴晓勇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刘睿 书记员单珊 |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