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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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亚惠美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999383.53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利的期限为3年。如查封、冻结期限届满,申请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向本院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