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乐山)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19)晋0109民初455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7368元,上诉人东方电气(乐山)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7368元,均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