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一、被告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115911元; 二、被告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自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的利息310000元; 三、被告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以本金4115911元为基数计算的利息(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1.84%计算); 四、被告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保全担保费用9235.2元; 上述被告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之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50840元(含案件受理费4528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大连尚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6780,原告***负担40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03-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