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兴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达孜县小龙木材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藏0104民初83号

原告:达孜县小龙木材经营部,住***。

经营者:***,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渠县定远乡四合村5组66号,身份证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超,北京市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兴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体荣,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达孜县小龙木材经营部与被告四川兴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泽旺德西

审判员任裕芬

审判员顿珠措姆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旦增

裁判日期 2020-07-01
发布日期 2020-08-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